各党总支、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新时代勤廉浙江”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清廉经贸”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创建浙江省清廉学校示范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清廉经贸”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培育创建一批“清廉小微单元”示范点
以“清廉学院”“清廉党支部”等一系列清廉“小微单元”建设为抓手,全方位激活清廉学校“微细胞”,助推“清廉经贸”建设整体跃升。坚持以“六强”为创建目标,不断促进各级党组织在“强党建、强自治、强监督、强治腐、强作风、强文化”六个方面的提升,打造教书育人优质环境,促使“清廉经贸”建设基础更加扎实,特色更加鲜明。2024年,学校将开展第一批“清廉小微单元”示范点的培育创建工作,主要分“清廉学院”和“清廉党支部”两种类型。其中,二级学院党总支可申报“清廉学院”示范点,机关各党支部可申报“清廉党支部”示范点,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清廉小微单元”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1)。(责任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2024年清廉“小微单元”示范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打造一批清廉特色文化品牌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结合党建品牌建设认真谋划,按照“一院一品”原则,凝练并打造具有学院特点的廉洁文化品牌,设计特色标识,彰显学院廉洁文化特色。要充分利用办公、教学、实训等场所,以长廊、宣传栏、电子屏等为载体,将廉洁故事、格言警句、师生廉洁文化作品等点缀其中,寓教于景。要深入挖掘校史、校训、校友等校本文化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充分发挥红色文化铸魂育人功能,做好清廉元素的结合文章,打造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校园清廉标志标识,建设“清风书屋”“清风走廊”“清风文化墙”等文化阵地,让校园处处见“廉”影,事事漫“廉”意。(责任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三)上好一堂清廉示范微课
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将清廉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整体规划,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清廉教育进课堂,把清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育人全过程,使清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充分发动广大教师,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将清廉文化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机结合起来,每年至少录制1至2个精品清廉示范微课,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清廉示范课。鼓励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结合思政课教学、理论宣讲、浙商文化教学研究等开发清廉课程、编写清廉校本教案、开发校本教材,开展清廉教育。(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党总支。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四)遴选一批优秀廉洁文化作品
围绕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养成,遴选一批廉洁教育优秀读物、廉洁教育精品微课、廉洁文化优秀作品、廉洁教育典型工作案例。廉洁教育优秀读物,可以是具有校本特色或本地区(本行业)特色且已投入教育教学、干部培训、党员培训等使用的辅导读物等;廉洁教育精品微课,可以是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的思政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专业课、通识课等相关微课,也可以是学校干部或党员培训课、思政微课、微党课等;廉洁文化作品,包括校园征文、视频征集、创意征集等;廉洁教育工作案例,主要是十八大以来各部门加强廉洁教育的经验做法。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特点选择1-2个类别进行重点打造,争取出精品、出亮点。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附件2)。(责任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团委。完成时间:2025年2月底前。)
(五)完善一套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清单
校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控和管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提升治理水平。围绕工作流程、行使依据、运行风险、防控措施、责任岗位等认真梳理,填写《“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清单》(附件3),将部门的“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厘清“小微权力”边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强化“小微权力”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校属各部门于11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清单》,纪委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校属各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11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当好“主推手”,具体负责本部门清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对“清廉经贸”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协调推进清廉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种好“责任田”。在年度考核中将清廉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的考核事项。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将清廉建设与党建工作、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把清廉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把清廉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体系之中,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课堂教学中充分挖掘清廉教育资源,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将清廉从政、清廉从教纳入党员干部、教职工的行为准则,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及时宣传推广本部门清廉建设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学校将定期开展清廉“小微单元”示范点认定、清廉微课评选、清廉文化作品征集展示等活动,各部门要及时归纳总结上报清廉“小微单元”建设工作中涌现的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通过开展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的活动,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逐步形成人人讲清廉、时时守清廉、处处护清廉、纷纷赞清廉的浓厚氛围。
附件详见内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