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师德师风监督反映平台使用说明的通知

来源:纪委办公室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23-03-09浏览次数:17

一、登录方式:

“学校官网”—“首页”—“快速入口”—“师德师风监督反映平台”

二、受理范围:

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发生《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的通知》等文件中的师德失范行为。

三、受理原则

1.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理反映的问题,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与处理;

3.维护举报人和相关证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守秘密。

四、受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倡导实名投诉举报,务必确保投诉举报情况客观真实,不存在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情况,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肃处理。

2.投诉举报信息需根据要求写明被举报人师德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事实,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且能提供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4.投诉举报经受理登记,由责任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核查举办内容,给予相应处理意见,再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