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审计处发布者:jw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9

各党总支、系(部)、处室: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廉洁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严禁公款送月饼、烟酒及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电子购物卡及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党总支、系(部)、处室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四风,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及时讲规矩、提要求。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版)》、《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5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室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各纪检委员及时将中秋、国庆检查情况,于20181010日前报纪检监察室(崇德1312办公室)。

  

解读2018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视频20180917.mp4

   关于5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pdf

  

  

  

  

纪检监察室

  2018918